Improved varieties of sorghum(高梁), for instance, can produce a crop that is 40% larger than the usual variety.
这是全句主干,说明改良高粱品种能够产出更大收成;其中 "for instance" 是插入的举例性状语。
成分推断 · 5 项
- 先找最像谓语的有限动词结构。句中出现了 "can produce",其中 "can" 是情态动词,后面接动词原形 "produce",这是英语里很典型的谓语位置组合。
- 再排除其他动词形式。后面虽然还有 "is",但它出现在 "that" 后面,明显属于后置修饰 "crop" 的那一小段,不服务于整句主干;前面的 "Improved" 是过去分词形式,但这里放在名词前面修饰 "varieties",不是句子的谓语。
- 因此,本分句自己的核心动作应锁定为 "can produce"。
- 确定了谓语 "can produce" 之后,先看它前面谁最自然地充当“能做这个动作的人或物”。紧挨在谓语前面的名词中心是 "varieties",前面有 "Improved" 修饰,后面有 "of sorghum(高梁)" 说明种类所属,所以整个短语连在一起构成主语。
- 再看中间的 "for instance"。它被逗号隔开,位置上像插入说明,不像主语的一部分,也不像谓语的一部分,因此主语不应把它包含进去。
- 排除后可得出:主语是 "Improved varieties of sorghum(高梁)"。
- 先看标点,"for instance" 被前后逗号夹住,这是典型的插入性状语外形。遇到这种被逗号隔开的短语,优先考虑它是不是在补充说明说话角度、举例、态度等。
- 再看它和主干的关系。去掉它以后,句子仍然完整:"Improved varieties of sorghum(高梁) can produce a crop ...",说明它不是主语、谓语或宾语所必需的核心成分,而是附加说明。
- 它表达“例如”的意思,是全句层面的举例性状语。
- 找到谓语 "can produce" 后,下一步看它后面直接接什么。动词 "produce" 后紧跟 "a crop",位置上正好是动宾结构里宾语最常见的位置。
- 再观察后面的 "that is 40% larger than the usual variety"。这部分紧跟在 "crop" 后面,用来继续说明这个 "crop",所以核心宾语先落在名词 "a crop" 上,后面的整段是对它的限定。
- 因此,本分句的宾语应先确定为 "a crop"。
- 看到名词 "crop" 后面直接跟着 "that",要马上检查这是不是“名词+后置修饰”的信号。这里 "that" 后面有 "is",构成了完整的小主系表结构,所以它不是单个词,而是一整个后置修饰成分。
- 再看它修饰谁。它紧贴在 "crop" 后面,最自然的归属就是修饰最近的这个名词,说明“怎样的庄稼”。
- 同时排除把它当作主句宾语的可能:如果宾语整体从 "that" 开始,就会缺少前面被说明的名词中心,不符合这里的搭配关系。故应判定它是修饰 "a crop" 的定语性成分。
时态 · 语态 · 语气
- 先找谓语的完整形式。本分句谓语是 "can produce",其中 "can" 后面直接接动词原形 "produce",这说明它属于“情态动词+动词原形”的结构。遇到这种形式,应先归入情态动词结构,而不要硬按一般现在时或别的时态去判。
- 再看它为什么不是完成、进行或被动。这里没有 "have" 加过去分词,所以不是完成意义;没有 "be" 加现在分词,所以不是进行意义;也没有 "be" 加过去分词,所以不是被动形式。
- 再判断语态。主语 "Improved varieties of sorghum(高梁)" 是发出动作的一方,它们“能够产出”庄稼,而不是“被产出”,所以用主动表达。
- 最后看语气。句子是在平实陈述一种能力或可能性,没有命令语气,也没有与事实相反的虚拟提示,因此属于陈述语气。这里的 "can" 表达的是能力或可能性。
语义说明 这里用情态结构,强调改良品种具备“能够产出更大收成”的能力或潜力;用主动表达,使主语“改良品种”成为产生效果的直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