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ing Scovell's papers at the Public Record Office, London, I found that he had left an extensive journal and copious notes about his work in the peninsula.
这是全句的主干,核心是 "I found ...";句首分词短语给主句动作提供背景,后面再接一个由 "that" 引出的宾语内容。
成分推断 · 4 项
- 先在这一整句里找能独立承担陈述任务的限定谓语。句中可见的动词形式有 "Studying"、"found"、"had left"。其中 "Studying" 是分词形式,前面没有单独主语来和它构成完整陈述;"had left" 又跟在 "that" 后面,明显属于后面那一层内容。排除这两个后,能直接和主语 "I" 搭配、承担全句主干陈述的就是 "found"。
- 再看位置关系。"found" 前面紧跟主语 "I",后面接 "that" 引出的内容,正符合“主语 + 谓语 + 宾语内容”的常见搭配。若把 "found" 不当谓语,全句就没有能统领 "I" 的核心动作,因此可确定它是本分句谓语。
- 先找本分句的限定谓语,确定为 "found" 之后,再向左找是谁执行这个动作。紧靠在 "found" 前面的代词是 "I",它和动词在人称与语义上都能自然搭配成 "I found"。
- 再排除其他候选。句首虽然有 "Studying Scovell's papers ...",但那是分词短语,不是能充当主语的完整名词性核心;而 "Scovell's papers" 只是分词动作的宾语,不与 "found" 构成“谁发现”的关系。所以主语应是 "I"。
- 先看谓语后面有没有直接承接其内容的部分。"found" 后面不是单个名词,而是先出现了连接标志 "that",接着出现完整结构 "he had left ...",这提示后面是一整段被引出的内容。
- 再看这种内容和谓语的搭配关系。"find" 常可接“发现某事”的内容;这里把 "that" 后整段放进去,正好回答“发现了什么”。如果只把 "journal" 或 "notes" 当作主句宾语,就会忽略 "he had left" 这个完整小句,也无法解释开头的 "that"。因此整个 "that ..." 部分应作为主句宾语。
- 最后补充句首部分的作用。"Studying Scovell's papers at the Public Record Office, London" 放在句首,用来交代发现这一动作发生时的背景,相当于主句的状语,不是主干宾语,所以不能和 "that ..." 争夺宾语位置。
- 先看句首这一段有没有明显的限定谓语。它以 "Studying" 开头,是分词形式,不像 "found" 那样能独立作主要陈述;因此这一段更可能是附加说明,而不是另一个主干。
- 再看它和主句的关系。把这段放到主句前面,意思上是在说明“我是在研究这些文件时,发现了……”,所以它修饰的是后面的发现动作,作用是交代动作发生的背景。
- 再排除其他可能。它不是主语,因为真正和 "found" 直接搭配的是 "I";它也不是宾语,因为宾语位置已由后面的 "that ..." 内容占据。所以这里应判作状语。
时态 · 语态 · 语气
- 先找本分句真正的谓语形式,确定是 "found"。它本身是过去式形式,前面没有 "have" 表完成,也没有 "be" 加现在分词表进行,更没有 "will" 表将来,所以时态应先从一般过去时考虑,而不是完成时、进行时或将来时。
- 再看语态。"found" 不是 "be + 过去分词" 的结构,也没有“被……”的形式标志;主语 "I" 是动作发出者,即“我发现了……”,所以这是主动表达,不是被动。
- 最后看语气。全句是在陈述过去发生的一件事,没有命令口气,也没有表示与事实相反的特殊形式,因此属于陈述语气。
语义说明 这里用一般过去时,把“发现”落在过去某一具体经历上;主动表达让叙述焦点放在说话者亲自进行的发现行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