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makes sense that many people hate photographs of themselves viscerally – on one level, they don't even recognise the person in the picture as themselves
主句,表达核心判断:某件事"讲得通、有道理"。其中it是形式主语,真正的主语是that引导的从句。
成分推断 · 5 项
- 在主句「it makes sense」中寻找谓语动词。观察到「makes」是动词第三人称单数形式,位于主语「it」之后,构成「主语+谓语」的核心搭配。
- 排除其他动词形式:句中「Knowing」是现在分词,作状语修饰全句,不是主句谓语;「hate」和「recognise」都在「that」从句内部,不是主句的谓语。因此主句谓语只能是「makes」。
- 确认「makes sense」是固定搭配,但谓语核心是「makes」,「sense」是宾语。
- 在主句中寻找主语。「it」位于句首(状语短语之后),紧接谓语「makes」之前,占据主语位置。
- 判断「it」的性质:观察到「it」后面紧跟「makes sense that从句」结构,这是典型的形式主语用法。真正的主语是「that」引导的整个从句,「it」只是形式上占据主语位置,避免头重脚轻。
- 确认主语为形式主语「it」,真正主语是后面的主语从句。
- 主句使用了形式主语结构。形式主语「it」占据语法主语位置,真正的主语是「that」引导的整个从句。
- 「that」从句位于谓语和宾语「makes sense」之后,说明"讲得通"的具体内容,即"很多人厌恶自己的照片,甚至不认出照片中的自己"这件事。
- 确认该「that」从句充当主句的真正主语。
- 在「makes」之后寻找宾语。看到「sense」紧跟在谓语「makes」后面,构成「make sense」这个动宾搭配。
- 确认「sense」在此处是名词,充当「makes」的宾语,表达"讲得通、有道理"的意思。后面的「that」从句是真正主语,不是「sense」的定语或同位语。
- 句首有现在分词短语「Knowing the results of Epley's study」,以逗号与主句隔开。这种结构通常作状语。
- 判断状语类型:「Knowing」表示"知道、了解",说明在什么条件或背景下「it makes sense」,因此是条件状语或原因状语。在本句语境中,更接近原因状语,表示"因为知道了Epley研究的结果"。
- 确认这是一个分词短语作状语,修饰整个主句。
时态 · 语态 · 语气
- 时态判定:观察谓语「makes」,这是动词第三人称单数形式,没有任何助动词、情态动词或完成体、进行体标志,符合一般现在时的形态特征。排除其他时态:没有「made」(一般过去时)、「will make」(一般将来时)、「is making」(现在进行时)、「has made」(现在完成时)等变形。确认为一般现在时。
- 语态判定:主语「it」发出「makes」这个动作(虽然it是形式主语,但从结构上看仍是主动关系),没有「be+过去分词」的被动结构。确认为主动语态。
- 语气判定:本句是陈述事实"这讲得通",没有虚拟语气标志(如与事实相反的假设、特殊动词要求的虚拟),也不是祈使句。确认为陈述语气。
语义说明 一般现在时表达一种普遍成立的判断或道理,说明"很多人厌恶自己的照片"这件事在了解Epley研究结果的背景下是合理的、讲得通的。主动语态强调「it」(代表that从句的内容)自然地、主动地"讲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