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took a long time to convince skeptics that such cultures exist
这是前一个主句,先交代过去的整体情况:要让怀疑者相信这一点曾经非常费时。
成分推断 · 4 项
- 先找这个分句里最能承担陈述任务的限定动词。开头的"It"后面紧接"took",它带有过去时间形式,能够直接充当句子的谓语中心。
- 再排除其他动词形式。后面还有"to convince"和"exist",但"to convince"前面有"to",是不定式,通常不能独立充当主句谓语;"exist"出现在"that"后面,是后置从句里的谓语,不属于这一层主句的谓语。
- 因此,本分句自身的谓语应确定为"took"。
- 先看谓语前面谁最直接占据主语位置。在英语陈述句里,主语通常放在谓语前面,这里"took"前面只有"It"。
- 再看后面有没有真正说明"花费时间去做什么"的内容。"to convince skeptics that such cultures exist"说明的是具体所做的事,因此这里的"It"不是有实际内容的普通代词,而是先占住主语位置的形式主语,真正的主语是后面的不定式短语。
- 所以主语位置上的成分是"It",它是形式主语。
- 先看谓语"took"后面紧跟的名词性成分是什么。"a long time"直接放在"took"之后,位置上最符合宾语。
- 再根据常见搭配检查是否成立。英语里"take + 时间 + to do"是很常见的结构,表示"做某事花费多少时间",其中时间名词正是动词后面的核心补足成分。
- 后面的"to convince skeptics that such cultures exist"是说明时间花在什么事情上,不是与"a long time"并列的另一个宾语,因此这里把"a long time"确定为宾语最合适。
- 先识别句型结构。在"It takes time to do sth"句型中,"It"是形式主语,后面的不定式短语才是真正主语。
- 这里"to convince skeptics that such cultures exist"是完整的不定式短语,说明具体花时间做的事情,它是句子真正要表达的主语内容,与形式主语"It"对应。
- 因此应将这个不定式短语标注为真正主语。
时态 · 语态 · 语气
- 先找本分句真正的谓语形式。这里主句层面的限定动词是"took",它是动词过去式形式,前面没有"have"表示完成,也没有"be + 现在分词"表示进行,更没有"will"表示将来,因此应判断为一般过去时,而不是完成时、进行时或将来时。
- 再判断语态。"took"不是"be + 过去分词"结构,也没有出现"被……所花费"这一类被动形式;主语位置上的"It"只是形式主语,不改变动词和后面成分的主动搭配关系,所以这里用主动表达。
- 最后看语气。句子是在平直陈述一个过去事实,没有命令语气,也没有虚拟条件或愿望等明显标志,因此属于陈述语气。
语义说明 这里用一般过去时,把"花了很长时间去说服怀疑者"放成一个已经发生过的过程,和后面"now"引出的现在情况形成前后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