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六级真题句子解析 · Part III Section B

2017年12月英语六级第3套真题句子解析: If Apple is forced to write code that lets the FBI get into the iPhone 5c used by Syed Rizwan Farook, the male attacker in the San Bernardino attack, who would be responsible if some hacker got hold of that code and broke into its other devices?

主语谓语宾语表语状语

如果苹果被迫编写代码,让联邦调查局能够侵入圣贝纳迪诺袭击案男性凶手赛义德·里兹万·法鲁克使用的iPhone 5c,那么一旦黑客获取该代码并侵入其他设备,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直译:如果苹果公司被迫编写代码,该代码让联邦调查局得以进入赛义德·里兹万·法鲁克使用的iPhone 5c——圣贝纳迪诺袭击案中的男性袭击者,那么如果某个黑客获取了该代码并侵入其其他设备,谁将承担责任?

SYNTAX · 句法精读

句法精读:成分和时态精讲

这句英语六级真题(2017年12月第3套)共 47 词,按切分论证、逐分句精讲、整体总结的顺序讲透成分与时态。

切分论证 · 连接词、标点、从句标志

  1. 先从最明显的连接标志找起。句首出现 "If",它通常提示后面先带出一个条件部分,所以读到后面遇到明显停顿前,可以先把这一段看作给全句设条件的部分。
  2. 接着看这个条件部分内部有没有新的引导标志。读到 "code" 后面马上出现 "that",这类词常用来把后面的内容挂在前面的名词上。继续看 "that" 后面的内容是否在说明前面的名词:这里 "lets the FBI get into the iPhone 5c..." 正好是在说明是哪一种 "code",所以它是修饰前面名词的限定性后置修饰部分,而不是另起一个独立陈述。
  3. 然后看条件部分在哪里结束。读到 "Farook" 后出现逗号,后面转入 "who would be responsible..."。前面已经有一个由 "If" 引出的条件框架,后面这部分则出现完整的主语加系动词结构,所以可以把逗号后的部分看作全句主要要问的内容。
  4. 再看主要部分内部是否还有从属标志。"responsible" 后面又出现一个 "if",说明这里不是句子结束,而是主句后面又接了一个条件部分,用来说明在什么情况下追问责任归属。
  5. 最后看这个后面的条件部分内部。"some hacker got hold of that code and broke into its other devices" 中间有 "and",它连接两个过去式动作,说明这是同一个条件范围内的并列谓语,而不是再切成新的顶层分句。
  6. 综合起来,理解顺序应是:先识别句首条件部分,再识别其中修饰 "code" 的后置限定内容,然后找到逗号后的主句,最后识别主句后面再次出现的条件部分。全句的骨架是"在前一个条件成立时,问在后一个条件下谁承担责任"。
分句:状语从句

If Apple is forced to write code that lets the FBI get into the iPhone 5c used by Syed Rizwan Farook, the male attacker in the San Bernardino attack

这是全句前置的条件部分,先设定"如果苹果被迫去写这样的代码"这一前提,为后面的发问提供背景。

成分推断 · 3 项

谓语 is forced
  1. 先找这个分句里最像谓语中心的位置。句首是主语候选 "Apple",它后面紧跟 "is forced",形成助动词加过去分词的结构,这种位置最常见就是谓语。
  2. 再看后面是否还有别的有限动词能和主语直接搭配。后面有 "to write" 和 "lets",但 "to write" 前面有 "to",是不定式,不单独充当本层谓语;"lets" 出现在 "that" 后面,说明它属于后置修饰部分,不是这一层直接对 "Apple" 作陈述的谓语。
  3. 因此,这一层真正陈述 "Apple" 处于什么状态的中心应确定为 "is forced"。
主语 Apple
  1. 先围绕已找到的谓语 "is forced" 往前找是谁被这样对待。它前面紧挨着的是名词 "Apple",位置上符合英语中主语通常位于谓语前的规律。
  2. 再排除后面名词短语的干扰。后面的 "code"、"the FBI"、"the iPhone 5c" 都出现在不定式或后置修饰部分里,不直接和 "is forced" 构成本层主谓关系。
  3. 所以这个分句的主语是 "Apple"。
状语 to write code that lets the FBI get into the iPhone 5c used by Syed Rizwan Farook, the male attacker in the San Bernardino attack
  1. 先看谓语 "is forced" 后面通常接什么。"force" 这类词常见搭配是"迫使某人去做某事",所以后面如果出现不定式,多半是在说明被迫去做的事情。
  2. 这里 "is forced" 后面紧跟 "to write",说明后面的不定式结构是在补足谓语所要求的内容。继续往后读,"code" 是 "write" 的宾语,后面的 "that lets..." 又在修饰这个 "code"。
  3. 在被动结构 "be forced to do" 中,不定式不是宾语,而是补足谓语意义的状语成分,说明被迫做什么动作。
  4. 因此,这一大段应作为该分句谓语后的状语性内容来理解。

时态 · 语态 · 语气

时态 一般现在时
语态 被动语态
语气 陈述语气
判定依据
  1. 先找谓语形式。这里本层谓语是 "is forced":有现在式的 "is",后接过去分词 "forced"。它不是完成体,因为前面不是 "has/have";也不是进行体,因为后面不是现在分词。
  2. 再看语态。"be + 过去分词" 是最明显的被动标志,意思是 "Apple" 受到外部施加的动作,而不是主动去"强迫"。所以这里应判断为被动表达。
  3. 再看语气。句子虽然带条件和疑问,但这个分句本身没有祈使形式,也没有表示与事实相反的特殊虚拟标志,只是在陈述一个设定条件,因此用陈述语气来判断最稳妥。

语义说明 这里用一般现在时的被动形式,把条件写成一种当前可设想的情形:如果苹果"被迫"去做这件事,后面的追问就成立。被动形式突出的是外部施压,而不是苹果主动选择。

分句:限制性定语从句

that lets the FBI get into the iPhone 5c used by Syed Rizwan Farook

这一部分紧跟在 "code" 后面,用来限定是哪一种代码,说明该代码具有让联邦调查局进入那部手机的功能。

成分推断 · 4 项

谓语 lets
  1. 先找引导标志。这个分句开头是 "that",先不要急着给名称,先看它后面最近的有限动词是什么。紧跟着出现的是 "lets",它有人称变化,最像本层谓语。
  2. 再排除其他动词形式。后面有 "get",但它出现在 "lets the FBI get into..." 里,是使役结构中的原形动词;"used" 虽然像动词,但在这里跟在 "the iPhone 5c" 后面,是压缩的后置修饰,不是本层直接对先行名词作陈述的谓语。
  3. 所以这层真正的谓语中心是 "lets"。
主语 that
  1. 先看开头的 "that" 在这里是不是只起连接作用。判断方法是看后面的谓语 "lets" 前面是否还另有主语。如果没有别的名词放在 "lets" 前面,那么开头这个词就很可能兼任成分。
  2. 这里 "that" 后面直接就是 "lets",中间没有别的主语,因此 "that" 不是单纯连接词,而是在从句内部充当主语,指代前面的 "code"。
  3. 排除宾语可能:宾语应该出现在动词后,而 "that" 位于动词前,所以不能把它看作宾语。
宾语 the FBI
  1. 先围绕谓语 "lets" 看它后面跟什么。"let" 常见搭配是"让某人做某事",所以动词后面的第一个名词往往是被允许或被使动的对象。
  2. 这里 "lets" 后面紧跟 "the FBI",后面再接原形动词 "get",正好符合"让某人做某事"的搭配。
  3. 因此 "the FBI" 是这个谓语直接作用到的对象。
宾语补足语 get into the iPhone 5c used by Syed Rizwan Farook
  1. 先看 "the FBI" 后面的 "get" 是什么成分。由于前面是 "lets",而 "let" 后常接"宾语 + 动词原形",所以这个原形动词不是新的谓语,而是在补充说明宾语要去做什么。
  2. 继续看 "get into the iPhone 5c..." 内容完整,说明的是 "the FBI" 被允许进入哪一部手机,这是对宾语动作的补足。
  3. 排除状语理解:它不是单纯说明方式或时间,而是和 "the FBI" 一起构成"让谁做什么"的固定框架,所以更适合看作宾语补足成分。

时态 · 语态 · 语气

时态 一般现在时
语态 主动语态
语气 陈述语气
判定依据
  1. 先看本层谓语形式。这里的核心谓语是 "lets",是动词单独用现在时第三人称单数形式,没有完成体助动词,也没有进行体标志,所以判断为一般现在时。
  2. 再看语态。主语位置的 "that" 指代前面的 "code",这个 "code" 在这里执行"让……进入"的作用,而不是被"让"。谓语也不是 "be + 过去分词" 结构,因此应判断为主动表达。
  3. 再看语气。这里没有命令形式,也没有虚拟条件句中那种与事实相反的特殊变化,只是在说明这种代码具有什么作用,所以用陈述语气。

语义说明 这里用一般现在时说明这种代码的功能属性:它会让联邦调查局进入那部手机。这个时态把作用写成该代码所具有的特征,而不是一次性过去动作。

分句:主句

who would be responsible if some hacker got hold of that code and broke into its other devices?

这是全句主要要表达的内容,用疑问形式追问责任归属。

成分推断 · 3 项

谓语 would be
  1. 先找主句最核心的有限动词组合。读到 "who would be responsible" 时,可以看到 "would" 后接原形 "be",这是一个完整的谓语组合。
  2. 再排除后面的动词。后面虽然还有 "got" 和 "broke",但它们都出现在后面的 "if" 条件部分里,不属于这一层主句。
  3. 因此主句自身的谓语应确定为 "would be"。
主语 who
  1. 先看句子开头的疑问词是否在本句内部充当成分。"who" 后面直接跟 "would be",中间没有别的名词,因此它不是单纯放在前面的提问标记,而是在本句里直接充当主语位置。
  2. 再用搭配验证。系动词 "be" 前面通常需要主语,这里最自然的承担者就是 "who"。
  3. 所以主句主语是 "who",整个句子是在追问"谁会负责"。
表语 responsible
  1. 先看谓语是不是系动词结构。这里有 "would be",其中 "be" 常作系动词,后面通常接表语说明主语的身份、性质或状态。
  2. 接着看 "responsible" 的位置。它紧跟在 "be" 后面,词义上表示一种身份和责任状态,符合表语特点。
  3. 排除宾语可能:系动词后通常不接直接宾语;而且 "responsible" 不是被动作承受者,而是对主语状态的说明,所以应判为表语。

时态 · 语态 · 语气

时态 过去将来时
语态 主系表(不适用)
语气 陈述语气
判定依据
  1. 先看谓语形式。主句谓语是 "would be",其中 "would + 动词原形" 不是一般过去,也不是情态动词类这里所要求单独归入的那一类,而应看作"过去将来"的表层形式。
  2. 再看语态。这里的核心是系动词 "be" 加形容词 "responsible",构成主系表结构,不是在表示主动做某动作,也不是被动承受动作,所以语态应视为不适用。
  3. 再看语气。虽然句子在提问,并且有条件意味,但它没有命令形式,也没有明显表示与事实相反的虚拟变化;这里是在询问一种设想下的责任归属,因此仍按陈述语气处理。

语义说明 这里用 "would be" 把责任归属放在一个假设场景中来追问,不把它说成已经发生的事实。它让整句带有"如果真出现这种后果,那么谁该负责"的推演色彩。

分句:状语从句

if some hacker got hold of that code and broke into its other devices

这一部分放在主句后面,作条件说明,限定"在黑客拿到代码并侵入其他设备"的情形下再讨论谁负责。

成分推断 · 4 项

谓语 got hold of and broke into
  1. 先在这个条件部分里找有限动词。"if" 后面先出现主语候选 "some hacker",接着就是 "got hold of",这是第一个过去式动词短语。
  2. 再看后面是否有并列动作。"that code" 后面出现 "and",说明后面可能连接同层成分。"and" 后是过去式 "broke into",它和前面的 "got" 都由同一个主语 "some hacker" 发出,时态形式也一致,所以它不是另起新句,而是同一条件分句中的并列谓语。
  3. 因此本分句的谓语应包含两个并列动作:"got hold of and broke into"。
主语 some hacker
  1. 先围绕前面的谓语往前找执行者。谓语前面最近的名词短语是 "some hacker",位置上符合主语常在谓语前的规律。
  2. 再排除后面的名词。"that code" 和 "its other devices" 都位于动词后,分别受后面的动作支配,不可能是本层主语。
  3. 所以这个条件分句的主语是 "some hacker"。
宾语 that code
  1. 先看固定搭配。"get hold of" 是一个整体,后面通常接拿到、获得的对象。
  2. 这里 "of" 后面紧跟 "that code",正好回答"拿到什么"。
  3. 因此 "that code" 是第一个并列谓语的宾语内容。
宾语 its other devices
  1. 先看第二个动词短语的搭配。"break into" 后面通常接被闯入的对象。
  2. 这里 "broke into" 后紧跟 "its other devices",恰好说明闯入了什么。
  3. 排除把它误接到前一个动词上的可能:前一个动词短语已经由 "that code" 完整补足,而这个名词短语紧贴第二个动词,所以它应属于第二个并列动作的宾语。

时态 · 语态 · 语气

时态 一般过去时
语态 主动语态
语气 陈述语气
判定依据
  1. 先看本条件分句里两个动作的形式:"got" 和 "broke" 都是过去式形态,没有出现完成体助动词,也没有进行体标志,所以表层时态应判断为一般过去时。
  2. 再看语态。主语 "some hacker" 是动作发出者,后面两个谓语也都不是 "be + 过去分词" 结构,因此是主动表达,不是被动。
  3. 再看语气。虽然这是一种假设条件,但英语里条件从句常直接用一般过去形式来写设想情景;这里只是提出可能发生的情况,没有命令,也没有更强的虚拟倒装标志,因此按陈述语气处理最合适。

语义说明 这里用一般过去形式放在条件从句里,作用是构造一个设想中的后果场景:一旦黑客拿到代码并侵入其他设备,主句才追问责任归属。两个并列过去式让条件链条显得清楚而具体。

整体总结 · 结构总览与逻辑链

层级原文功能
L1 · 状语从句引导词·ifIf Apple is forced to write code that lets the FBI get into the iPhone 5c used by Syed Rizwan Farook, the male attacker in the San Bernardino attack该分句由从属连词 "If" 引导,提出“如果 Apple 被迫写出某段代码”这一假设条件,修饰后面的主句问题 "who would be responsible",因此是条件状语从句。
L2 · 限制性定语从句引导词·thatthat lets the FBI get into the iPhone 5c used by Syed Rizwan Farook该从句紧跟先行词 "code",由关系词 "that" 引导,说明是哪一种代码;"that" 在从句中作主语,谓语是 "lets",因此是限制性定语从句。
L3 · 过去分词短语作后置定语used by Syed Rizwan Farook"used by Syed Rizwan Farook" 修饰前面的 "the iPhone 5c",相当于简化的被动定语“被 Syed Rizwan Farook 使用的”,不是带完整主谓的从句。
L2 · 同位语名词短语the male attacker in the San Bernardino attack"the male attacker in the San Bernardino attack" 对前面的人名 "Syed Rizwan Farook" 作补充说明,二者指同一人;它是名词短语,不是同位语从句。
L1 · 主句who would be responsible if some hacker got hold of that code and broke into its other devices?该部分是全句的主句,采用疑问句形式,主干为 "who would be responsible",询问“谁应负责”;其后还含有一个由 "if" 引导的条件状语从句。
L2 · 状语从句引导词·ifif some hacker got hold of that code and broke into its other devices该分句由 "if" 引导,表示另一层假设条件:如果某个黑客拿到那段代码并入侵其他设备;它修饰主句 "who would be responsible",因此是条件状语从句。

逻辑链全句逻辑是双层条件套一个核心发问:先给出前提"如果苹果被迫编写那种代码",再在主句中提出"谁该负责"的问题;而主句内部又附带第二个条件"如果黑客拿到该代码并侵入其他设备"。前后不是并列叙事,而是逐层收紧条件后追问责任。

POINTS · 讲解要点

重点短语、句式与易错对照

围绕2017年12月英语六级第3套真题原句整理重点短语、句式与易错对照。

短语动词与固定短语解析

be forced to do sth (固定结构:被迫做某事)

is forced to write code

"force sb to do sth" 意为「强迫某人做某事」,此处用被动语态 "is forced to do",即「被迫 / 被迫不得已去做」。这是一个高频且用法固定的结构:force 后面接宾语,再接 "to + 动词原形"(不定式),不能接动名词。被动化之后主语(Apple)成为承受强制的一方,动作发出者(隐含的法院 / 政府)被省略,这在新闻英语中很常见,用来突出「苹果处于被动、被施压」的处境。这里 "is forced to write code" 精确地传达出苹果并非自愿、而是在外部压力下写代码,为后文的责任追问埋下情感与逻辑基础。

  • ✓ force sb to do sth,接不定式 "to do",如 "They forced him to sign." ✗ force sb doing sth / force sb do sth,误接动名词或漏掉 to 主动 "force sb to do" 变被动即 "sb is forced to do",to 必须保留。

let sb do sth (使役动词:让 / 允许某人做某事)

lets the FBI get into the iPhone 5c

"let" 是使役动词,固定搭配为 "let sb do sth",其后接不带 to 的动词原形(省略 to 的不定式,即「原形」),表示「让 / 允许某人做某事」。这里 "lets the FBI get into..." 即「让联邦调查局进入(这部手机)」。使役动词家族中 let、make、have 三者宾语后都接原形("make sb do"、"have sb do"),是中文学习者极易与 "allow sb to do"、"enable sb to do"(这两个必须带 to)混淆的高危点。掌握 "let sb do" 不接 to 是关键。

  • ✓ let sb do sth(原形),如 "let the FBI get into..." ✗ let the FBI to get into... / let sb doing let、make、have 后接原形;而 allow/enable/permit sb to do 则必须带 to,切勿混用。

get into (短语动词:进入 / 侵入)

get into the iPhone 5c

"get into" 字面是「进入」,在涉及设备、系统、账户的语境里引申为「(成功)访问、打入、侵入」。此处 "get into the iPhone" 指 FBI 想「打开、进入并读取」这部被锁的手机内容。相比中性的 "access","get into" 更口语化,隐含「本来进不去、想办法弄进去」的费力意味,因此常用于讨论破解、绕过密码等场景。它与后文的 "break into"(强行闯入)形成程度上的呼应。

get hold of (固定短语:弄到手 / 获取)

got hold of that code

"get hold of sth" 是英语中很地道的固定短语,意为「弄到、搞到、获取(某物)」,尤其强调「设法得到本不容易得到的东西」。这里 "some hacker got hold of that code" 即「某个黑客弄到了那段代码」,暗示这段代码本应受严密保护,一旦落入黑客之手就危险。注意其中的 hold 是名词,整个短语是 get + hold + of 的固定组合,不能拆改;口语中它常可替换较正式的 "obtain" 或 "acquire"。

  • ✓ get hold of sth,如 "How did he get hold of my number?" ✗ get hold sth(漏掉 of)/ get the hold of of 是固定介词不可省,短语整体表「弄到手」。

break into (短语动词:闯入 / 非法侵入)

broke into its other devices

"break into" 意为「强行闯入、非法侵入」,既可指物理上「破门而入」("break into a house"),也可指网络语境下「非法侵入(系统、设备)」,即黑客攻击。此处 "broke into its other devices" 指黑客用弄到的代码「攻破、侵入苹果的其他设备」,break 一词凸显了「强行、破坏性」的性质,比 "get into" 语气更重、更负面。它与前文 "get into"、"get hold of" 一起,构成一条「拿到代码 → 强行侵入」的语义链,正是这句话所警示的安全风险。

  • ✓ break into +场所 / 系统,如 "break into a network" ✗ break in the house(误用 in且漏宾语衔接) "break into + 宾语"表侵入某处;不带宾语时用 "break in"。

关键搭配与词义辨析

be responsible (搭配:负责 / 承担责任)

who would be responsible

"responsible" 是形容词,「负有责任的、应负责的」。常见搭配有两种:"be responsible for sth"(对某事负责)与 "be responsible to sb"(向某人负责)。本句用 "who would be responsible"(谁应负责),for 后的对象靠语境(前面假设的黑客侵入事件)承接,没有再显性重复。理解这个词是抓住整句核心的关键——全句本质是在追问一个「责任归属」问题。注意 responsible 描述人或机构时才用「负责的」义,描述事物时("be responsible for the failure")则表「是……的原因」。

  • ✓ be responsible for sth(对某事负责);be responsible to sb(向某人负责) ✗ be responsible of sth 介词是 for / to,不用 of;两种搭配含义不同,勿混。

used by ... (过去分词作后置修饰 + by 表施动)

the iPhone 5c used by Syed Rizwan Farook

"used by Syed Rizwan Farook" 是过去分词短语,紧跟在名词 "iPhone 5c" 之后作后置修饰,相当于「被……使用的」。过去分词表被动与完成,"used by sb" 即「被某人使用(过)的」。中文习惯把修饰语放在名词前(「法鲁克用过的 iPhone」),而英语中当修饰语较长时须后置,这是中文学习者阅读长句时定位「谁修饰谁」的常见难点。此处 by 引出动作的实施者(施动者),是被动含义的标志词。

  • ✓ 名词 + 过去分词短语后置,如 "the phone used by him"(他用过的手机) ✗ the used by him phone(把长修饰语强行前置) 单个分词可前置(a used phone),带by 等补足成分的词短语须后置。

its 的指代 (物主代词的回指)

its other devices

"its" 是物主代词,「它的」,此处回指前文的 Apple(苹果公司),"its other devices" 即「苹果的其他设备」。中文学习者常把 its(它的,无撇号)与 it's(it is 的缩写)混淆——本句 its 表所属,绝不能写成 it's。同时要能准确锁定 its 指代的是 Apple 而非最近出现的 hacker 或 code,这依赖对全句逻辑的把握:能被侵入的「其他设备」显然属于苹果。

  • ✓ its = 它的(物主代词),如 "its devices" ✗ it's = it is / it has的缩写,误用于表所属 表「它的」永远用 its,无撇号;it's 只等于 it is 或 it has。

语义逻辑与修辞

反问句式表达质疑 (修辞性设问)

who would be responsible if some hacker got hold of that code and broke into its other devices?

整句以 "who would be responsible...?" 结尾,形式是疑问句,但作者并非真的在求一个答案,而是用反问 / 设问表达强烈的质疑和担忧:意即「一旦代码泄露、别的设备被攻破,到时候根本没人担得起这个责任」。这种修辞把一个抽象的政策争议(是否该强制苹果解锁)转化为一个具体、逼人的责任追问,极具说服力。配合 "would"、"got"、"broke" 的虚拟 / 假设语气,勾勒出一个尚未发生但很可能发生的后果,从而放大风险感。识别出这是反问而非真问,是读懂作者立场(反对强制解锁)的关键。

假设 → 后果的连锁推理 (语义逻辑链)

If Apple is forced to write code if some hacker got hold of that code and broke into its other devices

本句由两层假设推进:第一层 "If Aple is forced to write code..."(如果苹果被迫写出这段代码),第二层 "if some hacker got hold of that code and broke into..."(如果黑客又弄到了这段代码并侵入其他设备)。两个假设层嵌套、步递进,作者用「假设 A 成立 → 则埋下隐患 B → 一旦 B 发生 → 责任无人可担」的连锁推理,构建出一条完整的风险逻辑链。看懂两个 "if" 各自的假设范围、以及它们如何前后勾连,是把握这句复杂论证的核心;这也是英语议论文中「以设问引出后果、以后果反驳主张」的典型套路。

专有名词与背景

the San Bernardino attack / the FBI (时事专名)

the FBI the San Bernardino attack Syed Rizwan Farook

本句涉及一组时事专名:"the FBI"(美国联邦调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的缩写,前面加定冠词 the)、"the San Bernardino attack"(圣贝纳迪诺恐怖袭击,2015 年发生于加州)、"Syed Rizwan Farook"(袭击者姓名)。这背景是著名的「苹果 vs FBI 加密之争」:FBI 要求苹果编写代码以解锁袭击者的 iPhone,苹果以隐私和安全为由拒绝。了解这一背景有助于理解全句的争议焦点。对语言学习而言,这类专名属一次性文化专有项,泛化价值低,只需能识别、不被吓到即可,无需死记。

GRAMMAR · 语法点

本句的语法点

以下语法点命中片段均出自2017年12月英语六级第3套真题这句原句;滚到对应卡片时,贴顶句子的命中位置会画波浪线。

多重嵌套

code that lets the FBI get into the iPhone 5c used by Syed Rizwan Farook

该结构存在两层嵌套:第一层是定语从句 "that lets the FBI get into the iPhone 5c used by..."(修饰 code),第二层是过去分词短语 "used by Syed Rizwan Farook"(作后置定语修饰 the iPhone 5c)。定语从句内部又包含了非谓语动词结构,形成从句套非谓语的嵌套模式,增加了句子的复杂度。

过去分词

used by Syed Rizwan Farook

过去分词 "used" 作后置定语修饰名词 "the iPhone 5c",表示被动关系——这部 iPhone 5c 被 Syed Rizwan Farook 使用过。后置定语是过去分词的常见功能之一,通常紧跟在被修饰名词之后,用来提供额外的限定信息。此处 "used by" 结构清晰展示了被动意义。

插入语

the male attacker in the San Bernardino attack

名词短语 "the male attacker in the San Bernardino attack" 作为同位语,对前面的专有名词 "Syed Rizwan Farook" 进行补充说明。该成分由逗号隔开,插入在定语从句的主干之间,提供了额外的身份信息。这是典型的同位语插入结构,可以去掉而不影响句子主干的完整性。

虚拟语气

if some hacker got hold of that code and broke into its other devices

条件从句使用一般过去时 "got" 和 "broke",但表达的是对现在或将来的假设(尚未发生的情况),这是虚拟语气的标志。主句使用 "would be",与从句的过去时形式呼应,构成标准的第二类虚拟条件句(与现在/将来事实相反的假设)。整个句子探讨的是一个假设性场景:如果黑客获得代码会怎样。

KNOWLEDGE · 知识点

本句的知识点

以下知识点命中片段均出自2017年12月第3套长篇阅读(信息匹配)这句原句;滚到对应卡片时,贴顶句子的命中位置会画波浪线。

get hold of(get hold of(搞到/联系上))

got hold of that code

"get hold of" 是一个不可分短语动词,核心含义是「获得、得到」(物品、信息)或「联系上、找到」(人)。判断义项的关键在于宾语类型:

- 宾语是物品/信息/抽象事物时,取「获得、搞到」义,如 "get hold of the report"(获得报告)、"get hold of some money"(弄到一些钱)

- 宾语是人时,取「联系上、找到」义,如 "get hold of John"(联系上约翰)、"couldn't get hold of her"(找不到她)

本句中 "got hold of that code",宾语 "that code"(那段代码)是抽象信息/技术产物,属于「物」的范畴,因此取「获得、搞到」义项。

时态识别:"got" 是 "get" 的过去式,"got hold of" 构成过去时短语动词,表示过去获得的动作。

语境线索:句中 "some hacker got hold of that code and broke into its other devices"(某黑客获得那段代码并侵入其他设备),"code" 作为技术信息明确指向「获得」义,而非联系人的含义。

可迁移方法:遇到 "get hold of" 时,先看宾语是人还是物——物取「获得」义,人取「联系上」义;注意该短语不可分,宾语必须跟在 "of" 后面。

EXAM · 考点讲解

这句在考试里怎么考

结合2017年12月英语六级第3套真题的语境,讲这句原句在考场上的实际考法。

句子结构

这是一个"双重条件特殊疑问句"。核心是who would be responsible?(谁将负责?),前后各有一个if引导的条件从句:条件1 'If Apple is forced to write code...' 设定大前提;条件2 'if some hacker got hold of that code...' 进一步具体化场景。阅读时可先锁定主句,再依次理解两个条件,避免被长句绕晕。

虚拟语气与真实条件混用

第一个if用is forced(真实条件,表可能发生),主句用would be responsible(虚拟结果,表推测),这种混合隐含'如果苹果真的被迫写了代码,那么若有黑客获得,谁会负责?'的推测逻辑。六级阅读中,此类混合条件句常用于科技伦理、法律责任的讨论,考的就是在复杂条件中抓取态度或结论。

考点揭秘

此句对应信息匹配题常出的细节:1) 动作链:Apple forced → write code → lets FBI get into iPhone → hacker gets code → breaks into other devices → who responsible? 2) 指代:that code回指解锁代码,its other devices指苹果的其他设备;3) 短语:get hold of, break into。做题时,抓住这些链条即能快速与文后题目匹配。

迁移建议

类似嵌套条件句在科普、法律文中常见。考生应训练:1) 斩首去尾,先提主干(特殊疑问句);2) 理清每个if管辖的范围;3) 注意情态动词(would)与动词时态暗示的语气强弱。多练几篇后,见到'If..., who would... if...?'结构就能条件反射式地拆解。

ASSESS · 难度评估

这句的难度画像

对2017年12月英语六级第3套真题原句逐维评分,各维 1–10 分,附评分理由。

整句评估

  • 词汇难度5

    单词本身多为中等词汇(forced、code、responsible、devices),但 "get into"、"get hold of"、"break into" 等短语动词,以及 San Bernardino、Farook 等专名,会给基础较差的读者制造理解与朗读障碍。

  • 结构难度7

    句子较长且含两个 if 假设、一段过去分词后置修饰、一处同位补充说明,主干 "who would be responsible" 被推到句子后半,读者容易在多重成分中迷失、找不到核心追问。

  • 精讲价值7

    一句之内密集出现使役动词 let、be forced to、be responsible、以及三个高频短语动词,还有反问修辞与假设推理逻辑,知识点密度高、可教内容丰富。

  • 典型性7

    以设问 + 假设后果来表达立场、用时事话题承载议论,是考研英语阅读和四六级议论文中相当典型的句式与论证方式。

  • 表达质量8

    语言地道规范,短语动词运用自然,反问收尾有力,是打磨过的书面新闻 / 议论语句,可作范句。

  • 综合推荐度7

    结构有一定难度、知识点密度高、表达地道且题型典型,适合作为整句精讲材料;仅因涉及较多一次性时事专名而未给更高分。

结构训练评估

  • 主干识别难度7

    主句真正骨架是 "who would be responsible",但它前面被一个很长的条件部分挡住,里面还夹着对 "code" 的后置限定,初学者容易在前半句里迷路。要先穿过句首条件,才能看到主要发问。

  • 分句嵌套复杂度8

    本句不是简单线性展开,而是“前置条件 + 条件内部名词后置限定 + 主句 + 主句后的第二层条件”。尤其 "code that lets..." 嵌在前一个条件里,容易造成层级混淆。

  • 时态语态难度6

    句中同时出现一般现在时被动 "is forced"、一般现在时主动 "lets"、过去将来形式 "would be" 和条件从句里的一般过去 "got"、"broke"。形式不算极端,但多种时间表达和被动结构同时出现,对基础较弱者有一定门槛。

  • 成分划分训练价值9

    这句很适合练主干定位、条件状语、限定性后置修饰、系表结构以及并列谓语。像 "lets the FBI get..." 这种“使役动词加宾语再加动作”的链条,也是常见易错点。

  • 结构典型性8

    长条件句、名词后接限定内容、主句中再带条件,这类结构在正式阅读和考试长句里很常见。掌握这种拆解方法,迁移到其他长难句的价值较高。

  • 综合训练推荐度9

    这句在结构拆解和时态辨认上都有明显训练价值,难度高但不是偏怪句,适合作为重点练习材料。尤其适合训练“先找连接标志,再穿透修饰,最后还原主干”的读句顺序。

VOCAB · 高频单词

句中的英语六级真题高频词

以下高频词全部出自2017年12月英语六级第3套真题的这句原文。

  • codeCEFR B1n. 代码;编码; 法规;法典;准则; 代号;编号 | v. 编码;编程英语六级真题 50 句命中
  • wouldCEFR A1aux. (will 的过去式)将要,会; (表示假设或虚拟)会,将; (表示礼貌的请求或建议)能否,可以; (表示过去的习惯)总是,常常; (表示意愿或偏好)想要,愿意; (表示推测或看法)大概,可能英语六级真题 568 句命中
  • deviceCEFR B1n. 设备;装置; 手法;策略;计策; 图案;设计;纹章; 愿望;意愿(古语)英语六级真题 54 句命中
  • responsibleCEFR B1adj. 负责的;有责任的; 作为原因的;应受责备的; 可靠的;负责任的;可信赖的; 需负责的;责任重大的英语六级真题 40 句命中
  • maleCEFR A2adj. 男性的;雄性的 | n. 男性;雄性动物; (机械)凸形部件;阳接头英语六级真题 34 句命中
  • attackCEFR A2v. 攻击;进攻; 抨击;批评; 侵袭;损害(健康); 着手处理;开始解决(问题、任务) | n. 攻击;进攻; 抨击;批评; (疾病的)发作英语六级真题 28 句命中
  • hackerCEFR B2n. 黑客(非法入侵计算机系统者); 黑客(计算机技术高手); 拙劣的工作者;三流作家; 出租车司机; 雇佣文人;职业写手英语六级真题 17 句命中
FAQ · 英语六级真题句

常见问题

关于"If Apple is forced to write code that…"这句英语六级真题的翻译、结构划分、从句类型、时态语态与出处。

英语六级真题句「If Apple is forced to write code that lets the FBI get into the iPhone 5c used by Syed Rizwan Farook, the male attacker in the San Bernardino attack, who would be responsible if some hacker got hold of that code and broke into its other devices?」是什么意思?怎么翻译?
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苹果被迫编写代码,让联邦调查局能够侵入圣贝纳迪诺袭击案男性凶手赛义德·里兹万·法鲁克使用的iPhone 5c,那么一旦黑客获取该代码并侵入其他设备,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更贴近原文语序的直译是:如果苹果公司被迫编写代码,该代码让联邦调查局得以进入赛义德·里兹万·法鲁克使用的iPhone 5c——圣贝纳迪诺袭击案中的男性袭击者,那么如果某个黑客获取了该代码并侵入其其他设备,谁将承担责任? 原句共 47 词、CEFR 难度 C1,出自2017年12月英语六级第3套真题长篇阅读(信息匹配)(Part III Section B,F段,第3句)。
"If Apple is forced to write code that…"这句英语六级真题长难句的结构怎么划分?
该分句由从属连词 "If" 引导,提出“如果 Apple 被迫写出某段代码”这一假设条件,修饰后面的主句问题 "who would be responsible",因此是条件状语从句。全句逻辑是双层条件套一个核心发问:先给出前提"如果苹果被迫编写那种代码",再在主句中提出"谁该负责"的问题;而主句内部又附带第二个条件"如果黑客拿到该代码并侵入其他设备"。前后不是并列叙事,而是逐层收紧条件后追问责任。
"If Apple is forced to write code that lets the FBI get into the iPhone 5c used by Syed Rizwan Farook, the male attacker in the San Bernardino attack"是什么从句?(2017年英语六级真题)
这是状语从句——该分句由从属连词 "If" 引导,提出“如果 Apple 被迫写出某段代码”这一假设条件,修饰后面的主句问题 "who would be responsible",因此是条件状语从句。句中另一处"that lets the FBI get into the iPhone 5c used by Syed Rizwan Farook"是限制性定语从句——该从句紧跟先行词 "code",由关系词 "that" 引导,说明是哪一种代码;"that" 在从句中作主语,谓语是 "lets",因此是限制性定语从句。
be forced to do sth 是什么意思?英语六级真题句"If Apple is forced to write code that…"里怎么理解?
"force sb to do sth" 意为「强迫某人做某事」,此处用被动语态 "is forced to do",即「被迫 / 被迫不得已去做」。这是一个高频且用法固定的结构:force 后面接宾语,再接 "to + 动词原形"(不定式),不能接动名词。被动化之后主语(Apple)成为承受强制的一方,动作发出者(隐含的法院 / 政府)被省略,这在新闻英语中很常见,用来突出「苹果处于被动、被施压」的处境。
"If Apple is forced to write code that…"这句英语六级真题用了什么时态和语态?
全句 4 个分句的谓语分别是:is forced(一般现在时、被动语态);lets(一般现在时、主动语态);would be(过去将来时);got hold of and broke into(一般过去时、主动语态)。这里用一般现在时的被动形式,把条件写成一种当前可设想的情形:如果苹果"被迫"去做这件事,后面的追问就成立。
"If Apple is forced to write code that…"出自哪一年的英语六级真题?具体位置在哪?
出自2017年12月英语六级第3套真题的长篇阅读(信息匹配),卷面位置 Part III Section B,F段,第3句;全句句型为复合句。
"If Apple is forced to write code that…"算英语六级长难句吗?难点在哪里?
算——全句 47 词、4 个分句、最深嵌套第 2 层。主句真正骨架是 "who would be responsible",但它前面被一个很长的条件部分挡住,里面还夹着对 "code" 的后置限定,初学者容易在前半句里迷路。本句不是简单线性展开,而是“前置条件 + 条件内部名词后置限定 + 主句 + 主句后的第二层条件”。
"If Apple is forced to write code that…"句中有哪些英语六级高频单词?
共 7 个:code(n. 代码)、would(aux. (will 的过去式)将要,会)、device(n. 设备)、responsible(adj. 负责的)、male(adj. 男性的)、attack(v. 攻击)、hacker(n. 黑客(非法入侵计算机系统者))。它们都属于英语六级真题高频词,其中 code 在英语六级历年真题中出现于 50 个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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