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Court in effect supported the medical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 holding that 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is permissible if the actor intends only the good effect
这是全句主要陈述,说明法院实际上支持了某一道德与医疗原则。
成分推断 · 5 项
- 先在这一段里找最能承担全句陈述任务的有限动词。可以看到动词形式有 "supported" 和 "holding",其中 "supported" 直接跟在主语 "the Court" 后面,位置最像主句谓语。
- 再看 "holding" 为什么不能当这一层的谓语。"holding" 前面紧挨着名词短语 "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而且它本身是分词形式,不带明确的人称变化,所以更像后置修饰成分,用来说明这个原则,而不是句子的主陈述。
- 排除掉分词结构后,这一层真正把主语和后面宾语连起来的就是 "supported",因此它是本分句的谓语。
- 先找到谓语 "supported",再按常规从它前面找谁发出这个动作。紧靠谓语前面的核心名词短语是 "the Court"。
- 中间虽然插入了 "in effect",但这是说明语气或方式的状语,不是动作发出者。去掉这个插入部分后,仍然能清楚看到 "the Court supported..."。
- 因此,本分句的主语应确定为 "the Court"。
- 看到 "in effect" 时,先判断它是否能独立承担主语、谓语或宾语。它既不是名词性中心,也不是动词,因此不能作为主干成分。
- 再看它所在位置。它夹在主语 "the Court" 和谓语 "supported" 之间,作用是补充说明“在实际上、实际上等意义上的”支持方式,而不是改变主干结构。
- 所以这里把它看作修饰整个谓语动作的方式状语最合适。
- 先找到谓语 "supported",再看它后面直接接受这个动作的内容。紧接在后面的名词短语是 "the medical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 判断宾语时,要看这个部分能否回答“支持了什么”。这里答案正是这个原则,所以它与谓语形成稳定的动宾关系。
- 后面的逗号和 "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 是对这个宾语的补充说明,不属于最基本的动宾骨架,因此宾语先定为 "the medical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 先看逗号后的这部分是否另起一个新的主谓结构。这里虽然有 "holding",但没有新的完整主干与前面的 "the Court supported..." 并列,因此不宜把它读成新的独立句。
- 再看它的开头。它以名词短语 "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 起头,和前面的 "the medical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在意义上指向同一对象,属于“前一个名词,后一个名词再解释前一个名词”的典型形态。
- 后面的 "holding that..." 继续补充这个名词短语的内容,所以整段应看作前面宾语的同位补充说明。
时态 · 语态 · 语气
- 先锁定本分句真正的谓语是 "supported",不要被后面的分词 "holding" 干扰。判断时态时,只看这一层的谓语,不把分词短语当作主句谓语。
- 再看动词形式。"supported" 是过去式形式,前面没有 "have" 之类完成体标志,也没有 "be" 加现在分词的进行体标志,因此不是完成时,也不是进行时,而是一般过去时。
- 再看语态。这里是 "the Court" 直接发出 "supported" 这个动作,不是 "be + 过去分词" 的被动结构,所以是主动表达。
- 最后看语气。句子是在陈述法院过去作出的实际判断,没有命令语气,也没有虚拟条件下的非现实表达,因此属于陈述语气。
语义说明 这里用一般过去时,把法院的支持表述为已经发生的司法立场;主动表达让“法院”作为动作发出者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