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英语真题句子解析 · Section II Part A (4)

2002年考研英语(旧卷)真题句子解析: Although it ruled that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the Court in effect supported the medical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 holding that 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is permissible if the actor intends only the good effect.

主语谓语宾语表语状语同位语

尽管最高法院裁定宪法并未赋予医生协助自杀的权利,但实际上支持了"双重效果"这一医疗原则——这是一项有着数百年历史的道德准则,认为如果一个行为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种是期望达到的良好效果,另一种是可预见的不良效果),只要行为实施者仅意图实现良好效果,该行为就是可允许的。

直译:尽管法院裁定宪法没有赋予医生协助自杀的权利,但实际上,法院支持了“双重效果”的医学原则,这是一个存在了几个世纪的道德原则,该原则认为,一个具有两种效果——一个是预期的好效果,一个是可预见的坏效果——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只意图实现好的效果,那么这个行为是被允许的。

SYNTAX · 句法精读

句法精读:成分和时态精讲

这句考研英语真题(2002年英语(旧卷))共 55 词,按切分论证、逐分句精讲、整体总结的顺序讲透成分与时态。

切分论证 · 连接词、标点、从句标志

  1. 先看最明显的隔断标志。原句在 "suicide," 后面有逗号,说明前面一整段 "Although it ruled that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先作为一个整体结束,后面再进入句子的主要陈述部分。遇到这种情况,先不要急着判定名称,先记住:逗号前后很可能是“从属部分 + 主要部分”的关系。
  2. 再看句首有没有明显的从属引导词。这里一开头就是 "Although",它常用来引出让步关系,所以读到 "Although" 时,应先向后找这个引导部分自己的谓语。这里能找到 "ruled",说明从 "Although" 开始到逗号前,形成一个完整的让步部分。
  3. 接着看逗号后的主要部分是否能单独成句。逗号后能看到清楚的主语 "the Court" 和谓语 "supported",因此后半段是全句的主要陈述。中间的 "in effect" 插在主语和谓语附近,是插入性的状语,不影响主干识别。
  4. 然后继续向后找是否还有名词后的补充说明。"the medical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后面又出现逗号,逗号后是另一个名词短语 "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这种“名词,另一个名词短语”的形式,常见作用是对前面的名词作同位补充说明,而不是开启新的并列主句,因为后面没有新的独立主谓主干来和 "the Court supported..." 并列。
  5. 再看这个补充说明内部有没有继续向下展开。补充说明里出现 "holding that...",其中 "that" 是明显的引导标志,提示后面有一个由 "that" 引出的内容,作为 "holding" 的具体内容来说明这个原则“认为什么”。所以应继续把 "that an action..." 作为内部嵌套结构来读。
  6. 进入 "that an action..." 后,先找自己的谓语。可以看到中间真正担任陈述核心的是 "is",后面接 "permissible",构成“主语 + 系动词 + 表语”。句尾又出现 "if",这说明在这个判断后面还跟着一个条件部分 "if the actor intends only the good effect"。
  7. 在 "two effects" 后面的破折号之间,还能看到两个并列说明:"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和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这里各自都有 "that",而且 "that" 后面都能找到自己的谓语 "is intended"、"is foreseen"。由于它们都紧跟在名词 "one" 后面,用来限定这个名词,所以应理解为修饰名词的限定性修饰部分,而不是新的独立陈述。
  8. 最后把层级关系串起来:句首是让步部分;逗号后是主要陈述;主要陈述里的宾语后有同位补充说明;该补充说明里又包含一个由 "that" 引出的内容;这个内容里面再带一个由 "if" 引出的条件部分;同时其中两个 "that is..." 分别限定前面的 "a good one" 和 "a harmful one"。按这种“先找隔断和引导词,再找各自谓语,再看它们依附谁”的顺序,就能稳定理清这类长句。
分句:主句

the Court in effect supported the medical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 holding that 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is permissible if the actor intends only the good effect

这是全句主要陈述,说明法院实际上支持了某一道德与医疗原则。

成分推断 · 5 项

谓语 supported
  1. 先在这一段里找最能承担全句陈述任务的有限动词。可以看到动词形式有 "supported" 和 "holding",其中 "supported" 直接跟在主语 "the Court" 后面,位置最像主句谓语。
  2. 再看 "holding" 为什么不能当这一层的谓语。"holding" 前面紧挨着名词短语 "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而且它本身是分词形式,不带明确的人称变化,所以更像后置修饰成分,用来说明这个原则,而不是句子的主陈述。
  3. 排除掉分词结构后,这一层真正把主语和后面宾语连起来的就是 "supported",因此它是本分句的谓语。
主语 the Court
  1. 先找到谓语 "supported",再按常规从它前面找谁发出这个动作。紧靠谓语前面的核心名词短语是 "the Court"。
  2. 中间虽然插入了 "in effect",但这是说明语气或方式的状语,不是动作发出者。去掉这个插入部分后,仍然能清楚看到 "the Court supported..."。
  3. 因此,本分句的主语应确定为 "the Court"。
方式状语 in effect
  1. 看到 "in effect" 时,先判断它是否能独立承担主语、谓语或宾语。它既不是名词性中心,也不是动词,因此不能作为主干成分。
  2. 再看它所在位置。它夹在主语 "the Court" 和谓语 "supported" 之间,作用是补充说明“在实际上、实际上等意义上的”支持方式,而不是改变主干结构。
  3. 所以这里把它看作修饰整个谓语动作的方式状语最合适。
宾语 the medical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1. 先找到谓语 "supported",再看它后面直接接受这个动作的内容。紧接在后面的名词短语是 "the medical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2. 判断宾语时,要看这个部分能否回答“支持了什么”。这里答案正是这个原则,所以它与谓语形成稳定的动宾关系。
  3. 后面的逗号和 "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 是对这个宾语的补充说明,不属于最基本的动宾骨架,因此宾语先定为 "the medical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同位语 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 holding that 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is permissible if the actor intends only the good effect
  1. 先看逗号后的这部分是否另起一个新的主谓结构。这里虽然有 "holding",但没有新的完整主干与前面的 "the Court supported..." 并列,因此不宜把它读成新的独立句。
  2. 再看它的开头。它以名词短语 "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 起头,和前面的 "the medical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在意义上指向同一对象,属于“前一个名词,后一个名词再解释前一个名词”的典型形态。
  3. 后面的 "holding that..." 继续补充这个名词短语的内容,所以整段应看作前面宾语的同位补充说明。

时态 · 语态 · 语气

时态 一般过去时
语态 主动语态
语气 陈述语气
判定依据
  1. 先锁定本分句真正的谓语是 "supported",不要被后面的分词 "holding" 干扰。判断时态时,只看这一层的谓语,不把分词短语当作主句谓语。
  2. 再看动词形式。"supported" 是过去式形式,前面没有 "have" 之类完成体标志,也没有 "be" 加现在分词的进行体标志,因此不是完成时,也不是进行时,而是一般过去时。
  3. 再看语态。这里是 "the Court" 直接发出 "supported" 这个动作,不是 "be + 过去分词" 的被动结构,所以是主动表达。
  4. 最后看语气。句子是在陈述法院过去作出的实际判断,没有命令语气,也没有虚拟条件下的非现实表达,因此属于陈述语气。

语义说明 这里用一般过去时,把法院的支持表述为已经发生的司法立场;主动表达让“法院”作为动作发出者更清楚。

分句:宾语从句

that 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is permissible if the actor intends only the good effect

作为 "holding" 后面的具体内容,展开说明这个原则的核心判断。

成分推断 · 4 项

谓语 is
  1. 先看开头的 "that"。这里它是引出内容的标志,本身不先当这一层的谓语或主语,真正的判断核心要在后面找。
  2. 继续向后找有限动词,可以看到 "is" 后面接形容词 "permissible",这是很典型的“主语 + 系动词 + 表语”结构。句末的 "intends" 虽然也是有限动词,但它在 "if" 后面,属于条件部分内部的谓语,不是这一层的核心。
  3. 排除条件部分的内部谓语后,本分句的中心谓语就是 "is"。
主语 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
  1. 找到系动词 "is" 之后,按顺序向前找与它搭配的主语。"is" 前面完整的名词中心是 "an action"。
  2. 再看后面的 "having two effects—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这部分紧跟在 "an action" 后,作用是继续限定这是什么样的行为,所以应和前面的名词一起构成完整主语,而不是另起一层主干。
  3. 因此,主语不是单独的 "an action",而是连同后置限定内容一起,构成更完整的主语整体。
表语 permissible
  1. 看到 "is" 后面接的是 "permissible",先判断这个词的性质。它不是新的动作,也不是名词性宾语,而是用来说明主语性质的词。
  2. 在系动词后面,能够回答“主语怎么样、是什么状态”的部分,通常就是表语。这里“这种行为是被允许的”正是对主语作性质判断。
  3. 所以 "permissible" 应确定为表语。
条件状语 if the actor intends only the good effect
  1. 先找明显引导标志。这里句尾出现 "if",它常引出条件关系,所以应先把它后面的整段看成一个条件部分候选。
  2. 再检查 "if" 后面是否自成小句。能看到主语 "the actor" 和谓语 "intends",说明它内部完整,可以独立承担条件说明功能。
  3. 它不是主语也不是表语,因为去掉它以后,前面 "an action ... is permissible" 仍然完整;加上它只是补充“在什么条件下才成立”,因此它是条件状语。

时态 · 语态 · 语气

时态 一般现在时
语态 主系表(不适用)
语气 陈述语气
判定依据
  1. 先确定本层谓语是 "is",不要把条件部分里的 "intends" 混进来。时态判断必须先分清哪一个动词属于哪一层。
  2. 再看形式。"is" 是现在时形式,前面没有完成体助动词,后面也没有进行体标志,因此不是完成时或进行时,而是一般现在时。
  3. 再看语态。这里的 "is permissible" 是系动词加表语,用来说明“这种行为是否被允许”的性质判断,不是动作性的被动句,所以语态不按主动或被动处理,而看作主系表结构。
  4. 最后看语气。这个分句是在陈述一个一般性原则,没有命令意味,也没有与事实相反的虚拟提示,因此属于陈述语气。

语义说明 这里用一般现在时,把该原则表述为普遍成立的判断,而不是只在某一次事件中暂时成立。

分句:限制性定语从句

that is intended

限定前面的 "a good one",说明这个好结果是被有意追求的。

成分推断 · 2 项

谓语 is intended
  1. 先看这一小段是否有明显引导标志。开头是 "that",紧跟在前面的名词 "a good one" 后面,提示这里在继续说明这个名词。
  2. 再看内部的动词结构。"is intended" 由 "is" 加过去分词组成,这是一个完整的有限动词结构,不应拆开把 "intended" 单独看成形容词,因为它后面没有新的系表补足,而整个结构正好说明“被意图的”。
  3. 因此,这一层的谓语应整体确定为 "is intended"。
主语 that
  1. 先找到谓语 "is intended",再看谁和这个谓语搭配。开头的 "that" 在这里不是单纯连接词,因为这一小段内部没有别的主语名词。
  2. 它又紧跟在 "a good one" 后面,所以这里的 "that" 实际上代替前面的名词,充当这个修饰部分内部的主语。
  3. 因此,本分句的主语就是 "that",它指代前面的 "a good one"。

时态 · 语态 · 语气

时态 一般现在时
语态 被动语态
语气 陈述语气
判定依据
  1. 先锁定谓语整体是 "is intended"。判断时态时,不把开头的关系词当谓语成分。
  2. 再看时态。助动形式是 "is",说明时间框架落在现在;没有 "have been" 之类完成体标志,也没有 "being" 之类进行体标志,因此是一般现在时。
  3. 再看语态。结构是 "be + 过去分词",表示“这个好结果是被意图的”,承受动作而不是发出动作,所以是被动表达。
  4. 最后看语气。这里是在客观说明这个结果的性质,没有命令或虚拟色彩,因此属于陈述语气。

语义说明 这里用一般现在时的被动形式,强调“好结果”处在被人有意追求的地位,这是后文道德判断的重要限定。

分句:限制性定语从句

that is foreseen

限定前面的 "a harmful one",说明这个坏结果是被预见到的。

成分推断 · 2 项

谓语 is foreseen
  1. 先看开头的 "that" 是否后面接出完整结构。后面马上出现 "is foreseen",说明这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小句,用来继续说明前面的名词。
  2. 再判断谓语整体。"is" 加过去分词 "foreseen" 共同构成有限动词结构,不能只把其中一个词当核心。
  3. 所以本分句的谓语应确定为 "is foreseen"。
主语 that
  1. 先找谓语 "is foreseen",再问是谁“被预见”。这一小段里唯一能充当主语的位置就是开头的 "that"。
  2. 由于它紧接在 "a harmful one" 后面,因此这里的 "that" 是代替前面名词的关系代词,在从句内部承担主语功能。
  3. 因此主语是 "that",它指向前面的 "a harmful one"。

时态 · 语态 · 语气

时态 一般现在时
语态 被动语态
语气 陈述语气
判定依据
  1. 先确定本层谓语是 "is foreseen"。时态和语态都要围绕这个完整结构来判定。
  2. 其中 "is" 给出现在时标志,前面没有完成体或进行体的额外助动成分,所以不是完成时或进行时,而是一般现在时。
  3. 结构同样是 "be + 过去分词",表示“有害结果是被预见到的”,因此是被动表达,而不是主动说“某人预见它”。
  4. 这部分只是客观限定名词,没有命令或假设色彩,所以语气是陈述语气。

语义说明 这里用被动形式,把注意力放在“有害结果处于可预见状态”上,而不是放在谁去预见它。

分句:状语从句

if the actor intends only the good effect

给出前面“这种行为可被允许”的成立条件。

成分推断 · 4 项

谓语 intends
  1. 先看引导标志。开头的 "if" 提醒我们,后面要找一个完整的小句来说明条件。
  2. 在 "if" 后面能找到有限动词 "intends"。句中没有别的同层级有限动词和它竞争;"only" 只是副词,"the good effect" 是名词短语,所以不能充当谓语。
  3. 因此,这个条件部分的谓语就是 "intends"。
主语 the actor
  1. 确定谓语 "intends" 之后,按常规向前找动作发出者。紧靠谓语前面的名词短语是 "the actor"。
  2. 开头的 "if" 只是引导条件,不承担主语功能;后面的 "the good effect" 位于谓语之后,更适合宾语位置。
  3. 因此主语应确定为 "the actor"。
程度状语 only
  1. 先看 "only" 所在位置。它出现在动词 "intends" 后、宾语 "the good effect" 前,用来限制意图的范围。
  2. 它既不是名词,也不是动词,因此不能当主语、谓语或宾语。
  3. 它的作用是强调“仅仅意图好的结果”,所以应看作对后面宾语范围起限制作用的程度状语。
宾语 the good effect
  1. 找到及物动词 "intends" 后,再问“意图什么”。动词后面的名词短语 "the good effect" 正好回答这个问题。
  2. 前面的 "only" 只是限制词,不改变动宾关系;去掉它后仍可得到 "the actor intends the good effect"。
  3. 因此 "the good effect" 是本分句的宾语。

时态 · 语态 · 语气

时态 一般现在时
语态 主动语态
语气 陈述语气
判定依据
  1. 先确定这一层的谓语是 "intends"。不要把它和上层 "is permissible" 混在一起判断。
  2. 动词形式是现在时第三人称单数,没有完成体、进行体或将来标志,因此属于一般现在时。
  3. 主语 "the actor" 直接发出 "intend" 这个动作,不是 "be + 过去分词" 的被动结构,所以是主动表达。
  4. 虽然它位于 "if" 引导的条件部分中,但这里只是陈述一个成立条件,不是与事实相反的虚拟格式,因此仍是陈述语气。

语义说明 这里用一般现在时,把条件写成原则性的成立条件:只要行为人只意图好的结果,这个许可判断就成立。

分句:状语从句

Although it ruled that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位于句首,先交代一个让步背景:虽然曾作出某项裁定,但作者接下来要说的重点并不止于此。

成分推断 · 3 项

谓语 ruled
  1. 先看句首的 "Although"。它只是提示让步关系,不能当作这一层真正的谓语。
  2. 继续往后找有限动词,可以看到 "ruled"。后面的 "is" 虽然也是有限动词,但它位于后面由 "that" 引出的内容里,属于更深一层,不是这一层的主陈述。
  3. 因此,本让步部分自己的谓语应确定为 "ruled"。
主语 it
  1. 找到谓语 "ruled" 后,先向前找谁作出这个裁定。紧靠谓语前面的代词是 "it"。
  2. 开头的 "Although" 只是引导从属关系,不是主语;后面的 "that..." 是裁定的内容,也不是动作发出者。
  3. 所以本分句的主语是 "it"。
宾语 that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1. 先观察谓语后面有没有明显的内容引导词。"ruled" 后面直接接 "that",这是很常见的“动词 + 具体内容”的结构线索。
  2. 再看 "that" 后面是否构成完整陈述。里面有 "there is...",结构完整,说明它不是单个名词,而是一整段被裁定的内容。
  3. 因此,这一整段应作为 "ruled" 的宾语性内容,也就是宾语从句。

时态 · 语态 · 语气

时态 一般过去时
语态 主动语态
语气 陈述语气
判定依据
  1. 先确定本层谓语是 "ruled",不要把后面从句里的 "is" 当成这一层的时间依据。
  2. "ruled" 是过去式形式,前面没有完成体或进行体标志,所以属于一般过去时,而不是过去完成时或过去进行时。
  3. 主语 "it" 是作出裁定的一方,动作由主语发出,不是被动结构,因此是主动表达。
  4. 这一部分是在客观交代先前作出的裁决,没有命令或虚拟色彩,所以属于陈述语气。

语义说明 这里用一般过去时,把“作出裁定”放在既成的司法行为上,为后面的让步关系提供背景。

分句:宾语从句

that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作为前面 "ruled" 的具体内容,说明裁定到底说了什么。

成分推断 · 3 项

谓语 is
  1. 先看开头的 "that"。这里它用来引出被裁定的具体内容,本身不承担谓语作用。
  2. 再向后找有限动词,可以清楚看到 "is"。这一小段里没有其他同层级的有限动词与它竞争,因此它就是陈述核心。
  3. 所以本分句的谓语应确定为 "is"。
主语 there
  1. 看到 "there is" 时,要先识别这是不是存在句结构。这里句子一开始就是 "there" 加 "is",非常典型地在引出“存在或不存在某物”。
  2. 在这种结构里,表面位置上的主语是 "there",它占据主语槽位,使后面的真正内容可以后置出现。
  3. 因此在成分定位时,可先把 "there" 定为本句表面主语,同时再看后面的名词短语承担实际存在内容。
表语 no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1. 在 "there is" 结构中,动词后面的名词短语通常提供“存在的是什么”这一核心内容。这里就是 "no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2. 它不是宾语,因为 "be" 在这里不是典型及物动词去支配宾语,而是在存在句里引出后置的存在内容。
  3. 结合本任务的成分框架,把这部分作为动词后的核心补足内容来处理最合适,因此定为表语性质的补足部分。

时态 · 语态 · 语气

时态 一般现在时
语态 主系表(不适用)
语气 陈述语气
判定依据
  1. 先确定本层谓语是 "is"。判断时态时,不受外层过去式 "ruled" 的干扰,因为这里说的是被裁定内容本身的表述方式。
  2. "is" 是现在时形式,前面没有完成体或进行体标志,因此属于一般现在时。
  3. 再看语态。这里不是 "be + 过去分词" 的被动结构,而是由 "there" 加系动词 "is" 再接名词短语构成的存在表达,谓语核心是系动词本身,因此不按主动或被动划分,而按系动词结构处理。
  4. 最后看语气。这里是在陈述被裁定的内容,没有命令或虚拟提示,因此是陈述语气。

语义说明 这里用一般现在时,把“没有这项宪法权利”表述为裁定内容中的一般性法律判断。

整体总结 · 结构总览与逻辑链

层级原文功能
L1 · 主句the Court in effect supported the medical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 holding that 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is permissible if the actor intends only the good effect主句主干为 "the Court supported the principle"。主语 "the Court" 清晰,谓语 "supported" 后接宾语 "the medical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后续同位语和定语从句均是对宾语的修饰和说明。
L2 · 同位语短语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 holding that 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is permissible if the actor intends only the good effect整个短语作 "the medical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的同位语,进一步解释该原则的内容。以名词 "principle" 为核心,后接现在分词 "holding" 引导的定语结构。
L3 · 宾语从句引导词·thatthat 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is permissible if the actor intends only the good effect作分词 "holding" 的宾语从句。从句主语为 "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系动词 "is",表语 "permissible"。"that" 引导,在从句中不充当成分,仅起连接作用。
L4 · 名词短语(含破折号同位语)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宾语从句的主语部分。核心名词 "an action",后接现在分词短语 "having two effects" 作定语,破折号内是对 "two effects" 的同位语解释。
L5 · 限制性定语从句引导词·thatthat is intended限制性定语从句,修饰 "a good one"(指代 effect)。关系词 "that" 在从句中作主语,从句为被动语态 "is intended"(被预期)。
L5 · 限制性定语从句引导词·thatthat is foreseen限制性定语从句,修饰 "a harmful one"(指代 effect)。关系词 "that" 在从句中作主语,从句为被动语态 "is foreseen"(被预见)。
L4 · 状语从句引导词·ifif the actor intends only the good effect条件状语从句,修饰宾语从句的系表结构 "is permissible"。"if" 引导,表示行为可被允许的条件,从句主干为 "the actor intends the good effect"。
L2 · 状语从句引导词·althoughAlthough it ruled that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让步状语从句,修饰主句 "the Court supported..."。"Although" 引导,表示尽管有相反情况,主句立场仍成立。从句主干为 "it ruled",后接宾语从句。
L3 · 宾语从句引导词·thatthat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作动词 "ruled" 的宾语从句。"that" 引导,从句主干为 "there is no right",使用 there be 句型,表示不存在某种权利。

逻辑链全句先用让步关系开头:虽然法院裁定不存在某项宪法权利,但主要信息不是停在否定上,而是转向说明法院实际上支持了“间接双重效果”原则。随后句子通过同位说明把这个原则的内容展开:某行为若同时带来好坏两种结果,并且行为人只意图好的结果,那么该行为可以被允许。两个限定性修饰部分分别卡住“好结果”和“坏结果”,使判断标准更精确。

POINTS · 讲解要点

重点短语、句式与易错对照

围绕2002年考研英语(旧卷)真题原句整理重点短语、句式与易错对照。

核心法律与伦理术语解析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医生协助自杀)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这是一个专业法律与医学伦理术语,指医生为绝症患者提供致死药物或方法,由患者自行实施以结束生命的行为。与 "euthanasia" (安乐死)相区别:后者是医生直接执行致死行为,前者是患者自主执行。该术语在美国宪法法律讨论中具有特定含义,通常涉及 "right to die" (死亡权)的争议。本句中作为 "constitutional right" 的宾语,表明法院裁定此行为不属于宪法保护的权利范畴。

  • ✓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强调医生提供协助,但由患者自行执行 ✗ 将其等同于 euthanasia,认为是医生直接执行致死行为 两者在法律和伦理层面有重要区别,涉及主体责任的划分

double effect (双重效应原则)

double effect

这是医学伦理学中的核心概念,完整表述为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或 "doctrine of double effect"。该原则起源于天主教道德神学(托马斯·阿奎那的学说),用于判断一个行为在产生预期的好结果同时也带来可预见的坏结果时是否在道德上可接受。本句通过破折号对其进行详细阐释:"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 holding that..."。在医学实践中常用于为临终关怀中的止痛措施辩护——即使大剂量止痛药可能加速死亡(坏效应),但医生的意图仅是减轻痛苦(好效应),因此行为在伦理上可接受。

  • ✓ double effect 是一个专有的伦理学术语,需理解其完整的判断标准(意图、预见、比例等) ✗ 仅从字面理解为 '两个效果',忽视其作为道德判断原则的特定含义 该原则有严格的适用条件,不是简单的 '好坏并存' 就能适用

重点法律与逻辑表达

rule that... (裁定/判决)

ruled that

"rule" 作动词在法律语境中是专业术语,意为 "作出正式裁决/判决",常见于法院、仲裁机构等司法主体。其后通常接 "that" 引导的内容,说明裁决的具体内容。与 "decide"、"hold"、"find" 在法律英语中用法相近但有细微差别:"rule" 更强调正式的司法程序和权威性。本句中 "the Court ruled that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是典型的法律判决陈述句式,"ruled" 的时态(过去时)表明这是对已发生判决的陈述。

  • ✓ rule 在法律语境中是 '裁决/判决' 的意思,是正式司法用语 ✗ 理解为普通的 '规定' 或 '统治',忽视其司法裁决的特定含义 该词在法律新闻和学术文献中高频出现,需掌握其专业用法

in effect (实际上/事实上)

in effect

这是一个常见的副词性短语,表示 "实际上、事实上、在效果上",用于指出某事物的实际影响或后果,常与表面情况形成对比或补充。本句中 "in effect supported" 表达了一种微妙的逻辑关系:法院虽然在表面上("Although it ruled that...")否定了某项权利,但其裁决的实际效果却是支持了 "double effect" 原则。这种用法体现了法律论证中常见的 "形式与实质的区分"。注意与 "in fact"(事实上,强调真实情况)和 "effectively"(有效地,强调效率)的区别。

  • ✓ in effect 强调实际结果或效果,常用于指出与表面不同的实质 ✗ 与 'in fact' 混淆,或理解为 '生效' 的意思 'in effect' 侧重效果层面,'in fact' 侧重事实层面;'come into effect' 才表示 '生效'

holding that... (认为/主张)

holding that

"holding" 在此作现在分词,修饰 "moral principle",表示该原则所 "持有/主张" 的观点。"hold" 在学术和法律语境中常用于表达 "认为、主张、坚持某种观点",比 "think" 或 "believe" 更正式和客观。这种用法常见于定义性或解释性表述中,如 "a theory holding that..."(一种认为...的理论)。本句中 "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 holding that..." 是对 "double effect" 进行定义说明的标准学术写法,相当于 "which holds that" 的简化形式。

  • ✓ holding 在此表示 '主张/认为',是对原则内容的引出 ✗ 理解为 '持有' 的物理意义,或与 'holding' 作名词(裁决要点)混淆 在学术写作中,'holding that' 是引出理论、原则核心观点的标准表达

is permissible if... (在...条件下是允许的)

is permissible if

"permissible" 是正式书面语词汇,表示 "可允许的、许可的",常用于法律、伦理、学术讨论中,比 "allowed" 或 "acceptable" 更正式。"if" 引出的条件说明了行为被允许的前提。整个结构 "X is permissible if Y" 是伦理学和法律论证中的标准句式,用于阐述某种行为的合法性或道德可接受性的条件。本句中说明只有当行为者仅意图产生好的效应时,具有双重效应的行为才是道德上可接受的,这是 "double effect" 原则的核心判断标准之一。

关键搭配与词汇用法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宪法权利)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这是法律英语中的标准搭配,"constitutional right" 指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right to" 后接动词或名词短语,说明权利的具体内容,如 "right to vote"(投票权)、"right to privacy"(隐私权)。本句中 "no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表明美国最高法院认定医生协助自杀不属于受宪法保护的权利范畴。这种表述在美国法律文献中极为常见,因为宪法权利的界定是司法审查的核心问题。

centuries-old (数百年历史的)

centuries-old

这是一个复合形容词,由 "centuries"(数百年)+ "old"(古老的)构成,中间用连字符连接。这种 "时间段 + old" 的构词方式是英语中表达事物历史悠久程度的标准模式,如 "decades-old"(数十年的)、"year-old"(一年的)。注意复数形式 "centuries" 与 "old" 结合时仍用连字符,不能写成 "centuries old"(后者需用作表语,如 "it is centuries old")。本句用该词强调 "double effect" 原则的历史渊源和权威性,增强论证说服力。

  • ✓ 作定语修饰名词时用连字符连接:centuries-old principle ✗ 写成 'centuries old principle' 或混淆定语与表语用法 定语形式需要连字符,表语形式不需要:'the principle is centuries old'

foreseen (预见的/可预见的)

foreseen

"foreseen" 是动词 "foresee"(预见)的过去分词,在此作形容词,修饰 "harmful one"(有害的效应),表示该效应是 "可预见的、能预先知道的"。与 "intended"(有意图的)形成对比:"intended" 的好效应是行为者主动追求的,"foreseen" 的坏效应虽然能预见但非行为者意图产生的。这种 "intended vs. foreseen" 的区分是 "double effect" 原则的核心要素——只要坏效应不是意图的,即使能预见也不妨碍行为的道德可接受性。注意 "foresee" 是不规则动词:foresee-foresaw-foreseen。

  • ✓ foreseen 表示 '可预见的',强调能预先知道但未必有意造成 ✗ 与 'intended' 混淆,认为预见就等于有意图 在 double effect 原则中,这两者的区分至关重要:foreseen 但 not intended 是行为可被接受的关键

intends only... (仅意图...)

intends only

"intend" 表示 "打算、意图","only" 在此作副词修饰 "intend",强调意图的唯一性和排他性。"intends only the good effect" 意为 "仅意图产生好的效应",暗示不意图产生坏的效应。这个 "only" 是 "double effect" 原则成立的关键条件:行为者必须只追求好结果,坏结果虽然可预见但不在其意图之内。这种 "only" 的限定性用法在逻辑论证和条件陈述中极为重要,体现了道德判断的精确性要求。

句子逻辑与修辞特征

Although..., ... (让步转折逻辑)

Although it ruled that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the Court in effect supported

"Although" 引导让步状语,构成 "虽然...但是..." 的逻辑关系。本句的修辞重点在转折后的主句:虽然法院在表面上否定了某项权利("ruled that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 right"),但实际效果却是支持了另一原则("in effect supported")。这种让步转折结构常用于呈现表面与实质的对比,或形式与效果的差异,在法律分析和学术论证中频繁出现。注意 "Although" 可置于句首或句中,但置于句首时后面通常接逗号,将让步部分与主句分隔。

  • ✓ Although 引导让步,主句才是论述重点,两者构成 '虽然A但B' 的逻辑 ✗ 将 Although 部分当作句子重心,忽视主句的转折意义 在阅读复杂句子时,需识别让步部分与主张部分,把握作者真正想强调的内容

破折号的解释性用法

the medical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 holding that

本句用逗号后接同位语 "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 holding that..." 对 "double effect" 进行详细解释。这种用法(虽然本句用逗号,但功能类似破折号)在学术写作中极为常见,用于在引入专业术语后立即提供定义或说明,使读者无需查阅即可理解。同位语部分 "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 holding that an action...is permissible if..." 完整阐述了该原则的内涵和判断标准。这种 "术语 + 同位语解释" 的结构是考研英语阅读和写作的重点,有助于在复杂文本中快速定位关键概念的定义。

  • ✓ 同位语部分是对前面名词的解释说明,与前面名词指代同一事物 ✗ 将同位语理解为新的独立信息,或与前面名词割裂开来 识别同位语结构有助于理解复杂术语和概念,是学术阅读的重要技能

学术与正式写作特征

被动语态的客观表达

is foreseen is permissible

本句多处使用被动语态:"is foreseen"(被预见)、"is permissible"(被允许/是可允许的)。被动语态在学术和法律写作中极为常见,用于强调行为或状态本身,而非施动者,从而增强客观性和正式性。"is foreseen" 强调坏效应的可预见性这一客观事实,而非谁预见了它;"is permissible" 强调行为的道德可接受性,而非谁允许它。这种去人称化的表达符合学术规范,也是考研英语阅读中常见的句式特征。中文学习者容易过度依赖主动语态,需刻意练习被动形式的使用。

  • ✓ 学术写作中被动语态用于强调客观性,淡化施动者 ✗ 认为被动语态总是冗余或不如主动语态简洁 在正式语境中,被动语态是体现客观、中立立场的标准手段

嵌套修饰结构的密度

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

本句包含高密度的嵌套修饰:"an action" 被 "having two effects" 修饰,"two effects" 又通过破折号展开为 "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其中 "one" 指代 "effect","that is intended" 和 "that is foreseen" 分别修饰两个 "one"。这种层层嵌套的定语结构是学术英语的典型特征,用于在单个句子中承载大量信息。中文学习者需训练在阅读时快速识别中心词("action")及其修饰层级,在写作时也需掌握这种紧凑的信息组织方式。

  • ✓ 识别中心词(action)及其多层修饰,理清修饰关系的层级 ✗ 被密集的修饰语淹没,无法定位句子主干和核心概念 可用括号法标注修饰层级: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

抽象名词化表达

the medical principle moral principle constitutional right

本句大量使用抽象名词化表达:"principle"(原则)、"right"(权利)、"effect"(效应)等。名词化是学术写作的重要特征,将动作或性质转化为名词,使表达更加简洁和客观。例如 "the medical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比 "the principle that doctors apply in medicine" 更简洁正式;"constitutional right" 比 "what the constitution allows" 更规范。这种表达方式在法律、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普遍存在,是考研英语阅读的难点之一,因为中文倾向于动词化表达,学习者需适应这种抽象化的思维方式。

  • ✓ 抽象名词承载核心概念,需识别其对应的动词或形容词形式以理解含义 ✗ 对抽象名词堆砌感到困惑,无法将其还原为具体的动作或状态 练习将抽象名词 '解包' 为动词表达有助于理解:principle → the idea that we should...; right → being allowed to...
GRAMMAR · 语法点

本句的语法点

以下语法点命中片段均出自2002年考研英语(旧卷)真题这句原句;滚到对应卡片时,贴顶句子的命中位置会画波浪线。

多重嵌套

holding that 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is permissible if the actor intends only the good effect

这是一个复杂的多重嵌套结构。第一层:现在分词 "holding" 引导后置定语修饰 "principle"。第二层:"holding" 后接 "that" 引导的宾语从句。第三层:宾语从句的主语 "an action" 后跟现在分词 "having" 作后置定语。第四层:"having" 的宾语 "two effects" 后接破折号引出的同位语,其中包含两个定语从句 "that is intended" 和 "that is foreseen"。第五层:宾语从句末尾还有 "if" 引导的条件状语从句。整个结构层层嵌套,包含从句套非谓语、从句套从句的混合形式。

现在分词

holding that 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is permissible if the actor intends only the good effect

"holding" 是现在分词,作后置定语修饰前面的名词短语 "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这个分词引导一个定语结构,说明该道德原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分词 "holding" 与其逻辑主语 "principle" 之间是主动关系(原则持有/认为某观点),因此使用现在分词形式。

分隔结构

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is permissible

"that" 从句的主语 "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 与其系动词 "is" 之间被长达十几个词的破折号插入语隔开。本该相邻的主谓成分("an action... is permissible")被中间的同位语解释拉开,导致主干难以快速定位。读者需要跨过整个插入的同位语结构才能找到谓语动词,这是典型的主谓分隔。

现在分词

having two effects

"having" 是现在分词,作后置定语修饰名词 "an action"。这个分词短语说明动作具有什么特征(拥有两种效果)。分词 "having" 与其逻辑主语 "action" 之间是主动关系,因此使用现在分词形式。

插入语

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

破折号之间的内容 "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 是插入成分,作为同位语解释说明前面的 "two effects" 具体指哪两种效果。这个插入语打断了主干结构 "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 is permissible",使读者需要跨过插入部分才能找到主干的系动词 "is"。

过去分词

that is intended

"intended" 是过去分词,在定语从句 "that is intended" 中构成被动语态,作后置定语修饰 "a good one"(好的效果)。这里表示该好效果是被预期的、被有意图的,体现被动含义。虽然形式上是完整的被动语态谓语,但其本质是过去分词承载定语功能。

过去分词

that is foreseen

"foreseen" 是过去分词,在定语从句 "that is foreseen" 中构成被动语态,作后置定语修饰 "a harmful one"(有害的效果)。这里表示该有害效果是被预见的,体现被动含义。与前面的 "intended" 形成对比结构。

KNOWLEDGE · 知识点

本句的知识点

以下知识点命中片段均出自2002年英语(旧卷)阅读理解(四选一)这句原句;滚到对应卡片时,贴顶句子的命中位置会画波浪线。

although / while / whereas(让步/对比连词精辨)

Although it ruled that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Although" 引导让步状语从句,表示「尽管、虽然」,用于承认某个事实的同时引出与之相反或不同的主句内容。这是一个典型的让步逻辑标志:从句陈述一个不利或相反的事实,主句陈述尽管如此仍然成立的结论。

识别要点:1) "Although" 后接完整的主谓结构(从句);2) 主句通常表达与从句相反或转折的内容;3) 从句可以前置(如本句)或后置于主句。

本句结构:"Although it ruled that..."(让步从句:尽管法院裁定...)+ "the Court in effect supported..."(主句:法院实际上支持了...)。从句承认法院否定了某项权利,主句转而指出法院支持了另一原则,形成「表面否定,实质肯定」的让步转折关系。

可迁移方法:遇到 "although" 开头的句子,先定位从句的完整边界(直到主句主语出现),理解从句陈述的「让步事实」,再关注主句的「核心主张」,两者通常存在逻辑对比或意外转折。翻译时,从句可译为「尽管/虽然...」,主句前可加「但是/却」强化转折(虽然英文主句前通常不显性标记 "but")。

EXAM · 考点讲解

这句在考试里怎么考

结合2002年考研英语(旧卷)真题的语境,讲这句原句在考场上的实际考法。

第一步:抓住句子主干。去掉所有修饰,核心主谓宾是:the Court supported the medical principle。前面的Although引导让步状语从句,主句才是法院的实际动作。阅读时先扫读让步部分,快速锁定主句,得到“法院支持了医学原则”这一主要信息。

第二步:拆分让步状语从句。Although it ruled that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其中it ruled that...是主谓宾结构,ruled后接宾语从句(there is no...),说明裁定内容:宪法没有赋予医生协助自杀的权利。注意right to sth(对某事的权利),to为介词。该从句为法律背景信息,但与主句形成转折,暗示法院嘴上说不,行动上却支持。

第三步:理清同位语与解释链条。主句宾语medical principle后紧跟of “double effect”,然后逗号引出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 holding that...,这是对前面原则的同位解释。holding that...相当于which holds that...,说明该原则的具体主张。考研长句常用同位语、分词短语、破折号等方式不断追加信息,考生需练习将层层叠加的定义剖开。

第四步:分解核心定义句。holding that引导的宾语从句主干为:an action … is permissible if …。an action后的having two effects是现在分词作后置定语,相当于which has two effects;破折号引出的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是对two effects的同位列举,其中又各自含定语从句修饰。最后if条件限定行为被允许的唯一情形:行为人只意图好效果。条件状语从句往往是评判标准,是细节题的出题点。

第五步:理解全文逻辑及考点。本句逻辑:尽管法院否认宪法权利,但实际上因“双重效果”原则,医生协助自杀可能被默许——只要行为人主观意图是好效果,即便可预见有害后果也允许。考研可能考查:1. 法院的真实态度(in effect supported);2. 什么是“double effect”原则(定义在holding that后);3. 行为被允许的条件(if intentions are good)。考生在做题时,通过主句态度 + 条件细节可定位答案。

长难句迁移规律:考研英语阅读中,带Although/While等让步转折的长句,真实重心在主句;复杂定义句常用同位语+分词+破折号追加信息,阅读时先抓主干,后逐层剥离定状补。遇到不认识的专业概念(如double effect)不必慌张,因为后文一定有解释,专注找同位和定语即可。条件状语往往是细节判断题的依据,仔细读if后的限定语。

ASSESS · 难度评估

这句的难度画像

对2002年考研英语(旧卷)真题原句逐维评分,各维 1–10 分,附评分理由。

整句评估

  • 词汇难度7

    包含多个专业术语如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constitutional right, double effect, permissible,以及正式书面词 foreseen, intends 等;虽无超纲生僻词,但法律和伦理学术语对基础较差的学习者构成一定门槛。

  • 结构难度8

    句长 60+ 词,包含让步状语、同位语详细解释(含嵌套定语)、条件状语等多层结构;主干被大量修饰成分分隔,需理清 Although 部分与主句、同位语与被修饰词、条件与结论的关系,对基础学习者有较高挑战。

  • 精讲价值9

    覆盖法律术语、学术写作特征(被动语态、抽象名词化、嵌套修饰)、逻辑连接(让步转折、条件判断)、同位语解释等多个高价值知识点,且每点都有深入讲解空间;是典型的 '一句顶一课' 式富矿句。

  • 典型性9

    高度符合考研英语真题特征:来自法律或社会议题文本、包含专业术语和复杂修辞、考查逻辑理解和长难句分析能力;句式和主题在历年真题中反复出现,极具代表性。

  • 表达质量9

    标准学术法律英语,用词精准正式(如 ruled, permissible, foreseen),结构严谨(让步-转折-解释-条件层层递进),逻辑清晰,符合高质量学术文献规范,可作为写作范本。

  • 综合推荐度9

    词汇与结构虽有难度但不超出考研范围,精讲价值、典型性、表达质量均为高分,且涉及的语言现象(学术写作特征、逻辑连接、术语理解)都是考研重点;是优先级极高的精讲素材,值得深入分析和反复学习。

结构训练评估

  • 主干识别难度7

    主干并不是一眼就能看到,因为句首有一整段让步部分,主句内部又有 "in effect" 插入,还在宾语后跟了很长的同位补充说明。学生如果不会先跳过修饰成分,容易迟迟找不到 "the Court ... supported" 这个骨架。

  • 分句嵌套复杂度8

    本句不是简单线性展开,而是“让步部分 + 主句 + 同位说明 + 内容从句 + 条件部分 + 两个限定修饰”层层套入。尤其 "holding that..." 里面再含 "if..." 和两个 "that is...",回读压力较大。

  • 时态语态难度5

    时态种类本身不算多,主要是一般过去时和一般现在时,但语态上既有主动,也有 "is intended"、"is foreseen" 这样的被动,还夹着 "there is" 和 "is permissible" 这类容易混淆的 "be" 结构。难点不在罕见时态,而在分清每个 "be" 到底属于哪一类结构。

  • 成分划分训练价值9

    这句话非常适合练“先找主干、再拆修饰”的能力:有让步状语、宾语性内容、同位补充、条件部分、限定性修饰、分词后置说明等多个常见成分。只要能拆开这一句,长句分析中的很多高频坑点都能顺带训练到。

  • 结构典型性9

    这种“句首让步 + 主句主干 + 逗号后同位补充 + 从句层层展开”的书面长句非常典型,尤其常见于法律、社科、学术说明类材料。掌握这种拆法,迁移价值很高。

  • 综合训练推荐度9

    虽然主干识别和层级拆分都有一定难度,但难点高度集中在可迁移的结构分析能力上,训练收益很高。若目标是提升长句结构和时态识别能力,这一句很值得优先精练。

VOCAB · 高频单词

句中的考研英语真题高频词

以下高频词全部出自2002年考研英语(旧卷)真题的这句原文。

  • effectCEFR A2n. 影响;效果; 效果;印象; 个人物品;财产 | v. 实现;使发生考研英语真题 80 句命中
  • intendCEFR B1v. 打算,计划; 意指,意思是; 想要给予,打算给予考研英语真题 31 句命中
  • principleCEFR B2n. 原则,准则; 原理,定律; 行为准则,信条考研英语真题 23 句命中
  • supportCEFR A2v. 支持;拥护; 支撑;承受(重量); 供养;资助; 证实;佐证; 帮助;援助(技术方面) | n. 支持;拥护; 支撑物;支架; 经济支持;生活费考研英语真题 87 句命中
  • courtCEFR A2n. 法院;法庭; 球场;运动场地; 王室;宫廷; 庭院;院子 | v. 追求;求爱; 招致;引起(尤指不好的事)考研英语真题 82 句命中
  • moralCEFR B2adj. 道德的;道义上的; 品行端正的;有道德的; 精神上的;心理上的 | n. 寓意;教益; 道德准则;品行考研英语真题 33 句命中
  • harmfulCEFR B1adj. 有害的;造成伤害的考研英语真题 12 句命中
  • suicideCEFR B2n. 自杀; 自毁行为;自取灭亡的行为 | v. 自杀考研英语真题 9 句命中
  • constitutionalCEFR C1adj. 宪法的;立宪的; 体质的;身体素质的; 本质的;构成的 | n. 保健散步考研英语真题 8 句命中
FAQ · 考研英语真题句

常见问题

关于"Although it ruled that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这句考研英语真题的翻译、结构划分、从句类型、时态语态与出处。

考研英语真题句「Although it ruled that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the Court in effect supported the medical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 holding that 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is permissible if the actor intends only the good effect.」是什么意思?怎么翻译?
这句话的意思是:尽管最高法院裁定宪法并未赋予医生协助自杀的权利,但实际上支持了"双重效果"这一医疗原则——这是一项有着数百年历史的道德准则,认为如果一个行为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种是期望达到的良好效果,另一种是可预见的不良效果),只要行为实施者仅意图实现良好效果,该行为就是可允许的。 更贴近原文语序的直译是:尽管法院裁定宪法没有赋予医生协助自杀的权利,但实际上,法院支持了“双重效果”的医学原则,这是一个存在了几个世纪的道德原则,该原则认为,一个具有两种效果——一个是预期的好效果,一个是可预见的坏效果——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只意图实现好的效果,那么这个行为是被允许的。 原句共 55 词、CEFR 难度 C2,出自2002年考研英语(旧卷)真题阅读理解(四选一)(Section II Part A (4),第2段,第1句)。
"Although it ruled that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这句考研英语真题长难句的结构怎么划分?
主句主干为 "the Court supported the principle"。全句先用让步关系开头:虽然法院裁定不存在某项宪法权利,但主要信息不是停在否定上,而是转向说明法院实际上支持了“间接双重效果”原则。随后句子通过同位说明把这个原则的内容展开:某行为若同时带来好坏两种结果,并且行为人只意图好的结果,那么该行为可以被允许。两个限定性修饰部分分别卡住“好结果”和“坏结果”,使判断标准更精确。
"that 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a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is permissible if the actor intends only the good effect"是什么从句?(2002年考研英语真题)
这是宾语从句——作分词 "holding" 的宾语从句。从句主语为 "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系动词 "is",表语 "permissible"。句中另一处"that is intended"是限制性定语从句——限制性定语从句,修饰 "a good one"(指代 effect)。关系词 "that" 在从句中作主语,从句为被动语态 "is intended"(被预期)。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是什么意思?考研英语真题句"Although it ruled that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里怎么理解?
这是一个专业法律与医学伦理术语,指医生为绝症患者提供致死药物或方法,由患者自行实施以结束生命的行为。与 "euthanasia" (安乐死)相区别:后者是医生直接执行致死行为,前者是患者自主执行。该术语在美国宪法法律讨论中具有特定含义,通常涉及 "right to die" (死亡权)的争议。
"Although it ruled that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这句考研英语真题用了什么时态和语态?
全句 7 个分句的谓语分别是:supported(一般过去时、主动语态);is(一般现在时);is intended(一般现在时、被动语态);is foreseen(一般现在时、被动语态);intends(一般现在时、主动语态);ruled(一般过去时、主动语态);is(一般现在时)。这里用一般过去时,把法院的支持表述为已经发生的司法立场;主动表达让“法院”作为动作发出者更清楚。
"Although it ruled that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出自哪一年的考研英语真题?具体位置在哪?
出自2002年考研英语(旧卷)真题的阅读理解(四选一),卷面位置 Section II Part A (4),第2段,第1句;全句句型为复合句。
"Although it ruled that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算考研英语长难句吗?难点在哪里?
算——全句 55 词、7 个分句、最深嵌套第 5 层。主干并不是一眼就能看到,因为句首有一整段让步部分,主句内部又有 "in effect" 插入,还在宾语后跟了很长的同位补充说明。本句不是简单线性展开,而是“让步部分 + 主句 + 同位说明 + 内容从句 + 条件部分 + 两个限定修饰”层层套入。
"Although it ruled that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句中有哪些考研英语高频单词?
共 9 个:effect(n. 影响)、intend(v. 打算,计划)、principle(n. 原则,准则)、support(v. 支持)、court(n. 法院)、moral(adj. 道德的)、harmful(adj. 有害的)、suicide(n. 自杀) 等。它们都属于考研英语真题高频词,其中 effect 在考研英语历年真题中出现于 80 个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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